因工作需要,北海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北海市福利精神病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需求
招聘岗位一:北海市福利精神病医院精神科临床医师3名
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医疗诊断,准确判断服务对象精神健康状况,按要求完成医疗文书工作。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富有责任心,组织纪律强,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熟悉本专业的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熟练使用相关医疗设备,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3.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工资待遇:参照北海市福利精神病医院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工资由职务工资+绩效工资等组成;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
招聘岗位二:北海市福利精神病医院精神科护士5名
岗位职责:协助医生开展治疗工作;负责服务对象病情观察,监测生命体征,书写护理记录;负责药物配给工作,确保药物使用的正确性与安全性。
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具有护士职称证、护士执业证;
3.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4.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
工资待遇:参照北海市福利精神病医院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工资由职务工资+绩效工资等组成;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
招聘岗位三:北海市福利精神病医院精神科护理员5名
岗位职责: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饮食、起居、清洁、睡眠等日常生活照料服务,关注精神障碍患者的身体状况和健康状况。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2.初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50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工资待遇:参照市福利精神病医院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工资由职务工资+绩效工资等组成;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2日。
(二)报名方式: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因个人原因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2.报名提交材料:
有意应聘者,在招聘时间内提交以下电子材料(邮箱:bhsmzjzp@163.com,电子材料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应聘XX岗位-姓名-XX大学”):
(1)《北海市民政局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
(2)个人简历。
报名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由办公室根据应聘者的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办公室将电话通知面试、考核。经笔试和面试合格后根据相关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民政局办公室解释。北海市福利精神病医院电话:2288005、2288006。
北海市民政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