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从事良好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聘用岗位的工作,符合顶岗教师体检标准;
(四)具有聘用岗位相应的专业技能,具有相关执业资格。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违反劳动纪律被辞退未满3年的。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10月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建议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造成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