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5日,劳动者小胡(汉族)到用人单位友爱幼儿园(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处从事园长工作。从2018年9月起,用人单位开始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双方于2020年8月1日签订最后一份《劳动合同》,合同约定:一、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二、用人单位按每月5000元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工作满两年后,用人单位额外每月支付工龄工资120元;
用人单位友爱幼儿园在2021年4月14日(农历三月初三)、4月15日(农历三月初四)即广西“三月三”假期期间正常开园,劳动者小胡正常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