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某是一家民营企业的非专职工会委员。今年年初,为了丰富员工的日常生活,工会组织了一次家庭亲子拓展活动。在这次活动中,沈某不仅要协调各部门的人员参加,还要组织外部机构予以配合。
所以,沈某在3月份有两天未到岗考勤。到了4月份结算工资的时候,公司以他组织工会活动占用工作时间属于旷工为由,扣除了两天的工资。他想知道,请问公司的这种做法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