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5日,裘先生应聘到某医疗器械公司工作。工作三个月后,他生病了,在家休息治疗了一个月。病痊愈后,裘先生回公司上班。领工资时,他发现病休的这个月工资比其他月份少了很多,甚至比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还低。裘先生咨询,自己生病请假是没有付出劳动,对于工资少发,他完全理解,但是不是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