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7月15日开始,小张到某餐饮公司工作,每月领取2500元工资,但是所在公司一直未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019年9月14日,小张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该公司向其支付工作期间一共14个月的未签劳动合同的第二倍工资。
小张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