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周五天都去上班,公司每个月给我支付一次工资,凭什么还说我是小时工?”这天,某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工作人员接待了一位劳动者杜某。杜某前来投诉,称她一直在一家服饰公司担任保洁员,但几天前干完活后,公司在没有协商或提前告知的情形下,就让她“以后不用来了”。
杜某认为公司这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她请求监察员帮她维权,让公司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