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公告设施设备的巡视,发现房屋及公用设备设施有损坏、隐患或其他不正常的情况,应该及时上报给予维修,确保公告配套设施及设备的正常运行;2、负责实施各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计划;3、负责及时满足住户的维修要求,按规定收取维修费用,坚持文明检修,做到约时不误、工完料清、住户签收、事后回访;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5、必须持有电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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