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心的标准和要求,完成中心管理的产妇和婴儿的日常护理及宣教工作;
2、负责产妇的护理工作,如:乳房护理、伤口观察及哺受指导,
3、负责产妇生命特征的测量,如脉搏、血压、呼吸、体温等,指导产后康复体操;
4、负责新生儿的护理工作,如新生儿SPA、皮肤护理、黄疸观察、体温监测等;负责指导关于护理工作的器械操作(如黄疽仪、体温计、血压测量仪等);
6、按照中心要求填写各类与护理相关的工作表格,如发现异常情况需及时报告,并作出记录。
7、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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