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年龄与身体条件
年龄需在 22-40 周岁之间,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车间作业环境(如站立作业、机械操作等)。
(二) 专业技能要求
需熟练掌握罐式车生产核心技能,包括但不限于:
1. 封头、防波板制作;
2. 卷筒、罐体成型工艺;
3. 车架与罐体组合装配;
4. 焊接(电弧焊、气保焊等)、切割(等离子切割、火焰切割等)操作持有有效电焊资格证书者优先录用。
(三) 工作经验
需具备 2 年及以上罐式车生产或相关机械制造行业从业经验,熟悉重型车辆生产流程者优先。
(四) 职业素养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严谨,服从管理,且拥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能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一) 薪资待遇
1. 基础工资:根据技能水平及工作经验,基本工资为 8000-10000 元 / 月,具体金额面议。
2. 培训激励:协助公司培训罐车生产员工,经考核合格且新员工能独立完成指定工序的,按以下标准奖励:
(1) 封头 / 防波板制作:1000 元 / 人;
(2) 车架组对:1000元/人;
(3) 箱板组合:1000元/人;
(4) 卷筒操作:1000 元 / 人;
(5) 罐体成型:2000 元 / 人;
(6) 车架罐体组合:1000 元 / 人。
(二) 岗位职责
技术员工除完成新员工技能培训的生产任务外,参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传、帮、带及技术指导。
(三) 晋升与发展
1. 培训期间表现优异、具备组织协调能力者,可晋升为某工序生产组长,享受组长福利待遇。
2. 若后续推行计件工资制,培训老师享有保底工资 8000 元 / 月,实际计件工资超出保底部分按计件结算工资,未能超过保底工资的按保底工资计算。
(四) 福利待遇
1. 公司统一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四险);
2. 每月享有 4 天带薪休假,免费提供食宿(每日午、晚餐均为四菜一汤标准);
3. 每 3 个月报销一次往返探亲路费(凭正规票据报销);
4. 每月 20 日准时发放工资,不拖欠。
注:以上薪资为参考标准,最终将根据应聘者技能等级、行业经验及公司实际生产需求进行动态调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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