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询岗位
报考人员进入市级组织人事部门网站查看招募公告,了解招募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二)网上报名(6月13日09:00—6月19日18:00)
报考人员于6月13日09:00—6月19日18:00通过各市级组织人事部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不收任何报名费用。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承诺书》,在规定期间完成网上报名工作,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无法修改。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查询资格审核结果(6月13日09:00—6月20日18:00)
报考人员于6月13日09:00—6月20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信息未确认提交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募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募及录用资格。
(四)笔试确认(6月13日09:00—6月20日24:00)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于6月13日09:00—6月20日24: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参加笔试,逾期未进行笔试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确认笔试后在笔试环节弃考的人员,次年起不得再报考广西“三支一扶”计划。
(五)笔试(7月5日09:30—11:30)
1.打印准考证:考生于7月2日12:00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25年7月5日09:30—11:30。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查询:考生于7月15日12:00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于7月18日前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
6.相关要求:
(1)笔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号码与网上报名系统信息一致)。
(2)笔试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面试(8月2日上午08:30开始)
1.查询面试入围情况并确认面试(7月21日12:00—7月22日18:00):各市按照招募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及合格分数线,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确认面试入围人员,并在市级组织人事部门网站等媒体公布。
2.面试资格审核:请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照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公布的面试资格审核的形式和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核,考生面试资格审核不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2025年8月2日上午8:30开始。
4.面试地点:以各市通知为准。
5.面试形式: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以及分析、判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6.面试成绩查询: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公布面试成绩。
(七)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按照招募岗位计划1:1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权重为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权重为总成绩的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试题中第一题分数高低确定排名先后。
(八)公示拟录用名单
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在市级组织人事部门网站等媒体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天。各市根据公示结果,确定2025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人员名单。
(九)组织体检
由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费用由其本人承担,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进行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对出现考生放弃,且无递补人选的岗位,可根据岗位条件,在参加本县(市、区)岗位面试但未进入体检,且专业相近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进行跨岗位调剂补录一次,递补后仍不足的,在市范围内调剂。
体检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人员,次年起不得再报考广西“三支一扶”计划。
(十)签订服务协议及派遣上岗
各市、县“三支一扶”办公室安排具体工作岗位,组织服务单位或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与新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已与服务单位签订服务协议的“三支一扶”人员在报到上岗后,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已经实现就业等特殊原因,三个月内不得离岗,三个月后离岗的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