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北海市招生考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其中,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的情形的;
11.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提交以下电子材料并将材料压缩包发送到北海市招生考试院电子邮箱(邮箱:bhszsksy@163.com,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XX大学”);
1.北海市招生考试院公开招聘后勤人员报名登记表;
2.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会计职称或资格证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符合招聘条件的,将按照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笔试人选。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核测试
由北海市招生考试院确定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人员后,由北海市招生考试院办公室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经过笔试、面试考核后,北海市招生考试院按照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的分值=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进行择优录取。
(五)体检
经过笔试、面试考核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经北海市招生考试院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式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市招生考试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期间享受我市机关后勤服务人员聘用控制数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北海市招生考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9-3201239,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北海市招生考试院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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