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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截止)北海市民政局及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北海人才网 时间:2025-11-07 作者:北海市民政局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需求

招聘岗位一北海市救助管理站特教老师1名

岗位职责:负责站内受助人员的教育和康复工作,引导受助人员顺利回归家庭和适应社会生活。

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3.具备高度责任心、耐心与同理心,熟悉个性化教学计划制定,有相关教学或康复实践经验优先。

4.40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工资待遇:按照北海市救助管理站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享受工会福利。

招聘岗位北海市社会福利院护理员6名

岗位职责:为院内老人提供生活照料、护理服务。

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尊敬长者,服从工作安排,能吃苦耐劳,有耐心、爱心和责任心

3.初中及以上学历,考取有护理员资格证优先;

4.年龄50周岁以下,胜任岗位工作。

工资待遇:参照北海市社会福利院工勤岗人员待遇;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享受工会福利。

招聘岗位北海市社会福利院护士兼护理员共6

岗位职责:为院内老人提供医疗、康复和护理服务

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尊敬长者,服从工作安排,能吃苦耐劳,有耐心、爱心和责任心

3.护理专业毕业考取有护士资格证优先;

4.年龄50周岁以下,能胜任岗位工作。

工资待遇参照北海市社会福利院专技岗人员在编职工待遇;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享受工会福利。

招聘岗位四:北海市社会福利院食堂配菜员1名

岗位职责:食材配送、加工、协助做好厨房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聘条件:

1.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55周岁以下

2.熟悉食品安全知识,具有较高的卫生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3.熟悉食材搭配和处理,有一定的烹饪技巧和配料调制能力有集体食堂从业经验者优先录用。

4.具备高度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工作踏实,服务工作安排。

5.无不良记录和嗜好,能够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

工资待遇:参照北海市社会福利院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享受工会福利。

招聘岗位五北海市社会福利院养老服务拓展员1名

岗位职责:负责养老机构户型、床位的宣传、推广、服务协调等工作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并愿意从事养老行业

2.年龄35周岁以下思维条理清晰,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应变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3.熟悉养老机构的管理模式、服务流程、质量控制及养老设施、设备运营管理等;

4.市场营销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工资待遇:2000/+绩效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享受工会福利。

招聘岗位六北海市社会福利院养老顾问1名

岗位职责:养老服务市场分析与拓展,潜在服务对象挖掘与维护。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并愿意从事养老行业

2.年龄45周岁以下,思维条理清晰,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应变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3.熟悉养老机构的管理模式、服务流程、质量控制及养老设施、设备运营管理等;

4.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养老服务相关工作10年及以上,有养老机构管理经验者优先

工资待遇:1700/+业绩绩效;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享受工会福利。

招聘岗位七:北海市社会福利院康复师2名

岗位职责:为服务对象提供康复保健服务,做好康复档案书写工作等。

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立志为民政福利事业做出贡献;

2.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胜任相应的岗位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3.身心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工资待遇:参照北海市社会福利院技术岗待遇;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享受工会福利。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2日,其中护士兼护理员、护理员长期招聘。

(二)报名方式: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因个人原因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2.报名提交材料:

有意应聘者,在招聘时间内提交以下电子材料(邮箱:bhsmzjzp@163.com,电子材料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应聘XX岗位-姓名-XX大学”):

(1)《北海市民政局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

(2)个人简历。

报名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由办公室根据应聘者的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办公室将电话通知面试、考核。经笔试和面试合格后根据相关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民政局办公室解释。北海市救助管理站电话:3078106,北海市社会福利院电话:2030350。

附件:北海市民政局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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