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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利好消息请查收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时间:2026-02-06 作者:人社部 浏览量:

 职业技能证书,是劳动者具备从事相应职业(工种)所需知识、技能和能力的证明,在促进劳动者求职就业、推动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职业技能证书

主要有两类

准入类


必须持证上岗,主要是焊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职业(工种)。目前共有1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由相关部门组织评价,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水平评价类


主要是对具有较强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对技术技能有一定要求的职业(工种),实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由用人单位或社会评价机构开展评价,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人社部门选择覆盖范围广、群众需求迫切的电工和焊工为主要突破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破除技能人才流通壁垒。


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举措


#1

推动职业资格证书互通互认

  对已取得住建、应急、市场监管任何一个部门颁发的电工、焊工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在申请其他两个部门相应证书时,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可以免除安全作业等培训或免予理论考试,直接参加相关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或安全技术实操考试。

考试流程简化后

劳动者取证将更便捷


#2

资格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衔接

  对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视同达到相应职业(工种)初级工或中级工水平可报名参加高一等级技能评价


  从业人员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osta.mohrss.gov.cn),查询人社部门遴选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信息,选择相应机构报名。


#3

联合开展技能评价

这主要是针对

现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

没有开展等级评价的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为满足相关从业人员

职业技能提升需求而提出的一项举措

  支持各地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完善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应目录,在满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要求前提下,统筹评价资源,探索开展“一试多证”劳动者参加一次考试,可以同时取得两本或多本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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