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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12月24日】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1名聘用人员(驻点铁山港)

来源:北海人才网 时间:2021-12-01 作者:北海求职网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2.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35周岁,女性不超过30周岁。

3. 具有大专以上(含)学历。

4.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具有较好的沟通和书面表达能力,财务、经济、金融专业优先。

上述聘用条件中,学历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开展报名当天。


二、工作地点和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工作地点为北海市铁山港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镇朝阳大道南172号),食宿自行解决。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对被聘用人员进行公积金业务考试,考试通过后转为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工资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24日

(二)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1.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并发送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近期免冠2寸彩照等相关材料至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邮箱,邮箱:bhzfgjjzp@163.com

(三)经资格审查,符合面试要求将电话通知应聘者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综合能力与所报岗位的匹配程度、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五、体检

面试成绩最高分者为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中出现身体条件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选定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则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延确定体检人员。


六、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中段169号原政协办公楼北楼西侧三楼,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9-3087033。

附件: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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