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
“除夕”这种传统节日
竟然不是法定节假日!
可为什么我们每年除夕都会放假?
其实除夕是不是法定节假日的演变过程是十分复杂的。最早在1949年由政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办法》经过七十多年三次修订被沿用至今,而除夕是不是法定节假日的问题也经历了“不是—是—不是”的演变历程。
1949年12月23日《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春节期间法定节假日为“夏历正月初一日,初二日,初三日”;
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第一次修订该办法,再次明确规定“春节,放假三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此时除夕还不是法定节假日;
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对该办法第二次修订“春节,放假三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除夕被承认为法定节假日;
2013年12月11日,国务院第三次修订,再次修改为“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次修改后被使用至今,也就是说现在除夕确实不属于法定节假日。
那每年春节期间假期都是怎么调休的呢?国务院会在一年年底通知来年的节假日安排。今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中规定:“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上班。”1月31日(除夕)与2月4日既不是法定节假日又不是休息日,想要调休,只能在1月29日与30日的周末时间加班了。
既然除夕不论是不是法定节假日都要休假,那我们讨论它的意义何在?那当然是因为它与劳动者的工资有关。我国《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所以,在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期间内安排员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员工不低于原本3倍的工资。而在其他四天内安排加班的,可以给员工安排补休,且不用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安排补休,则需要支付员工不低于原本2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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