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15年的社保
好不容易熬到退休
才刚开始领养老金
或者
还没等退休领养老金
人就去世了
交的社保怎么办?
钱都白交了吗?
首先
先给大家吃颗定心丸
钱不仅不会白交
甚至家人还会领到两笔补贴!
但这两笔钱很多人都不了解
所以今天我们就一次性说清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也就是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后,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包含本金和利息,可以一次性发给其法定继承人,所以我们完全不用担心交的钱打水漂!
作为家属
还可以领到两笔补助
你知道吗?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这样算!
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全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抚恤金标准按以下办法确定:
(一)在职人员(含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死亡时全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确定发放月数。
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
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
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
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
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注意: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累计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其遗属待遇标准不得超过其个人缴费之和(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记入个人账户部分计算)。
(二)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以死亡时全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计算方法与在职人员相同),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本条所述缴费年限和领取基本养老金时间计算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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