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系某机械公司员工。2017年8月27日早晨,他在骑摩托车上班途中被轿车撞了,导致左侧手臂骨折。但由于吴某没有驾驶证,该机械公司认为此种情况并不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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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与此同时,《条例》第16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14条、第15条的规定,但有故意犯罪情形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因此,判断下班途中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关键是看交通事故中,职工是否承担主要责任以及是否存在故意犯罪情形。
由于无证驾驶机动车属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强制性规定的行为,并不属于故意犯罪范畴,因此,本题中,如交警部门认定交通事故员工应承担主要责任,则无论员工是否拥有驾驶证,均不应认定为工伤。当然,如果交警部门认定员工不承担主要责任,则无论员工是否拥有驾驶证,均应认定为工伤。
来源: 中国社会保障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