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求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北海德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北海市平行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联合运营 / 版权所有
桂ICP备2024029955号-1
桂公网安备 45050202000554号
地址:北海市海城区西南大道509号北海人才大厦2楼205 EMAIL:xiu0779@qq.com
ICP经营许可证:桂B2-20240697 人力资源证: (桂)人服证字[2024)第0501000313号
Powered by PHPYun.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 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 9 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 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来源:人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