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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旁观被砸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发布助手 20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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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明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伤的,厂里凭什么不为我认定工伤?”邱某很想不通。

 

邱某在一家工厂的车间从事加工工作。这天,厂里运来了一批新材料。邱某听别人说这次的材料和原来的不一样,成色纯度比较高。好奇的他就利用工休间隙到卸料点去旁观。为了看个清楚,邱某不顾卸料班组的警告,距离卸料的货车越来越近,一不小心,被倒下的材料给砸伤了腿。

 

工厂迅速把邱某送进医院。治疗期间,还派人前去慰问。邱某以为工厂会给自己申报工伤,但出院了之后才知道,工厂根本没这么办。他来到厂里的人力资源部质问,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坚称他不是工伤。


一气之下,邱某自己去申请了工伤认定。但当地人社部门作出了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人社部门认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邱某的受伤情形确实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两个条件,但其受伤并不是因为工作原因或者履行工作职责造成的。“观看卸料”与他的工作无关,他是因好奇而自行观看卸料,且在卸料班组提出明确警告后仍然上前观看造成受伤,故受伤与工作无关,不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2020-08-04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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