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要把蕴含党的初心使命的红色档案保管好、利用好”的重要批示精神,加 强对全市红色档案资源的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深入挖掘、抢救和保护散存于社会有保存价值的红色档案,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广西壮族 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与北海相关的红色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征集对象
保存和收藏有涉及本市红色档案材料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范围
1921年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在 北海行政管辖区域内形成的或与北海有关的红色档案资料;反 映各个历史时期对北海市党组织建设和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事件、活动、会议以及代表性人物等档案资料。
三、征集内容
(一 ) 纸质类
1.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北海的题词、签字、文章、口述记录等原件或复制件;
2.记录不同时期北海各级党组织发展史的志书、文献、报刊等;
3.反映北海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太活动、重要事件的专题资料;
4.重要党史人物、革命烈士、老红军、老八路、劳动模范的生平事迹、传记、笔记、日记、著作、手稿、书信函件、获奖证书、传单、电报、家族谱等景
5,有关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及其亲属子女、工作人员提供的田述资料或回忆文章和采访记录等原件或复制件。
(二 )照 片类
反映各个历史时期党组织建设、发展和重大历 史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主要领导和代表性人物的照片、历史图片。
(三 ) 音像类
反映各个历史时期重大历史事件、重大活动的录音录像,以及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及其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录音录像。
(四 )实 物类
1.与 北海党史有关的,能 够反映党组织建设、党的运动、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要人物的实物,包 括党旗、党徽、党章、奖章、勋章、证书、嘉奖令、委任状、工作证件、代表证件、印章、邮票以及革命斗争、战争过程中的实物 (军 服、肩章、臂章等 )、 票据 (各 时期使用的代币券、粮票、购物券等 )、 契约、土地证、借据、生活用品、地图、牌匾、碑刻、宣传品、旗帜、会标等;
2.反映改革开放以来,在北海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与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人物以及生产和生活变迁相关的各种代表性历史见证物。
(五 )其他具有历史凭证作用和科学研究价值的红色档案资料。
四、征集要求
(一 )捐赠单位、团体、个人所捐赠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必须权属明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 )载体形式可多种多样,包 括纸质档案、照片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等。
(三 )照片或图片应为未经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音 视频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
(四 )所提供的档案资料应注明捐赠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并附有简要内容说明,包括作者 (或 拍摄者、责任者 )、 时间、地点、人物、内容介绍及背后的故事等信息。
五、征集方式
(一 )捐 赠。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非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档案所有者可直接向北海市档案馆捐赠。捐赠进馆的档案资料由市档案馆永久保存。
(三 )复制。非国家所有的珍贵的档案资料,档案所有者暂元捐赠意愿的,市档案馆可采取对原件仿真复制的方式进行征集。
(三 )经双方协商认可的其它方式。
六、簌集时间
集中征集时间从 2023年 5月 9日 起至 2023年 12月 31日 止,
此后转为长期征集。
七、说明事项
(一 )凡 经审核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捐赠者对
其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查阅、利用的权利,并 可对档案资料
申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眼制利用意兄。
(二 )对 自愿捐赠档案资料的机构和个人,市档案馆将按照有关
规定办理入馆登记手续,并对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或荣誉证书。
八、联系方式
欢迎关心和支持档案事业发展的单位、团体及有关个人来馆、来电或来函联系,商 洽征集红色档案资料具体事宜。
传承文明,记录历史,邀您和我们一同守护。
联 系 人:文 萍、陆冠华
联系电话晷0779-203‘ 805
联系地址:北海市档案馆征集鉴定科 (北 海市海城区和平路东二巷二号市政府太院内)
邮政编码:536000
征集邮箱:bhdam163.com
(邮 件请注明“红色档案征集”)
北海求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北海德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北海市平行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联合运营 / 版权所有
桂ICP备2024029955号-1
桂公网安备 45050202000554号
地址:北海市海城区西南大道509号北海人才大厦2楼205 EMAIL:xiu0779@qq.com
ICP经营许可证:桂B2-20240697 人力资源证: (桂)人服证字[2024)第0501000313号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