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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截止)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1 名聘用人员

来源:北海人才网 时间:2024-10-23 作者:北海求职网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 名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优先。

2. 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35周岁,女性不超过30周岁。

3. 具有大专以上(含)学历。

4. 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具有较好的沟通和书面表达能力,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优先。

上述聘用条件中,学历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开展报名当天。

二、工作地点和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工作地点为中心办公室,食宿自行解决。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对被聘用人员进行公积金业务考试,考试通过后转为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工资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日

(二)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并发送《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近期免冠2寸彩照等相关材料至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邮箱,邮箱:bhzfgjjzp@163.com。

(三)经资格审查,符合面试要求将电话通知应聘者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综合能力与所报岗位的匹配程度、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五、体检

面试成绩最高分者为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中出现身体条件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选定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则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延确定体检人员。

六、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中段169号原政协办公楼北楼西侧三楼,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9-3201301。


附件: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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