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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的每天工作8小时,包括午休时间吗?

来源:51社保网 时间:2025-03-21 作者:51社保网 浏览量:

午休到底计不计入工作时长?具体的每日工时该如何界定?单休就一定违法吗?

今天,来详细解答一下“每日8小时”工作时间。


01


周末单休一定违法吗?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中第三条明确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也有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根据以上3个法条,有以下3种情况,单休是完全合法的。

情况一:企业实时标准工时制,保证员工每周可以至少休息一天,每周工作时间在40小时内,即是合法行为。

情况二:企业实时标准工时制,保证员工每周可以至少休息一天,协商后延长工作时长每月不超过36个小时,并依法支付加班费,即是合法行为。

情况三:企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方法。


02


午休时间是否计入工作时间?

午休时间一般也指午餐时间,关于午餐时间是否计入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时,以规章制度形式或劳动合同约定明确告知,不外乎两种情形:一是午餐时间计入工作时间,另一种是午餐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

第一种情况:对于明确规定将午餐时间计入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员工可以弹性安排此段时间,如果确实因工作需要,员工可以妥善协调好午餐时间和工作时间。

第二种情况:而对于明确规定午餐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除了履行以规章制度形式告知员工的义务以外,还需要确保此段时间员工能够自由支配,而不是处于工作待命状态、或是临时安排工作任务等。

一个比较常见的情形是:如果用人单位已经明确告知员工,午餐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但出现任意占用员工午餐时间,让员工处于工作待命状态或实际工作状态,那么,午餐时间应当认定为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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