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院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堂帮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食堂帮厨人员(1名) 二、岗位要求 (一)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持有有效健康证),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性别不限,年龄要求女性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1977年3月--2007年3月期间出生),男性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1970年3月--2007年3月期间出生),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3、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扎实肯干,服从单位管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参加非法组织的; 6、因其他原因不宜在检察机关工作或不适合从事食堂帮厨工作情形的。 三、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面议。 四、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出之日至2026年3月27日18:00前截止。报名人员需填写并携带报名表(详见附件)和有效身份证、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专业技能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进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料信息真实无伪,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779-6809619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3月20日
附件: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