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2026年北海市行政审批局下属事业单位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聘用人员控制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审批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好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男性不超过35周岁、女性不超过30周岁(男性1991年4月23日以后出生,女性1996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北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含市辖县区)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服务年限未满的;
5.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3日8:00至4月29日18:00(上班时间)。
2.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现场提供《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报名表》(见附件1)、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8室(北海市北海大道177号)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报名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持考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数须达到招聘岗位数1:3比例方可开考。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入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必须查阅档案,同时采取个别谈话、考察对象面谈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民主测评。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由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须当日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www.bhrc.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批后由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建立候录库
对进入面试入围人选,但未被录用的人员,建立候录库。一年内如岗位出现空缺,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补录。
三、待遇
确定聘用后,按照北海市聘用人员控制数的工资福利待遇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宜
招聘方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应聘人员应聘时产生的个人体检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自行负担。未明事宜,请联系北海市行政审批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79—3211161,3969612)。
北海市行政审批局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