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问答
当前位置:首页 > 一周热点
超过一年的工伤认定申请时限,还能要求工伤赔偿吗?
2022-01-28
举报 0人关注  关注问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用人
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三十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的,工伤职工一方可
以在一年内提出。超过一年时限的,劳动行政部门通常会不再受理
申请。但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丧失了工伤待遇进行求偿的胜诉权,
只要工伤职工一方能在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中能够提供证据证明
其符合工伤的构成要件,审理机构亦可在裁定或判决中认定为工
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
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
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工伤职工一方也可
以依此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022-01-28 09:56
职场问答
给你职场领域最专业的帮助
+ 我要提问
相关问题
暂无数据
请选择举报原因
  
找工作 招人才
一站式招聘服务平台
更多牛人简历
入职速度快
招聘效果看得见
与牛人在线开聊
精选合适人才
匹配更精准的人才
账号信息异常,请使用手机验证码验证登录
如有疑问 联系客服19177988829
咨询热线
  • 客服电话:19177988829
  • 工作时间:8:00-12:00 15:00-18:00
  • 电子邮箱:xiu0779@qq.com
  • 企业地址:北海市海城区西南大道509号北海人才大厦2楼205
手机WAP浏览
微信公众号
未经北海求职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 | 北海求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北海德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北海市平行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联合运营 / 版权所有
桂公网安备45050202000674号 备案号:桂ICP备2024029955号-1
ICP经营许可证:桂B2-20240697
人力资源证: (桂)人服证字[2024)第0501000313号
公众号
APP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