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每个离职的员工都必须签离职协议书(离职后不能起诉公司),不签不给办离职,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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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经验:
不合法,只能说明双方已无劳动关系,若有赔偿已支付了合法赔偿之类的协议,对强制要求员工不仲裁是没有法律意义的。
另外也有回答:
如果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趁人之危情形,应当认定有效,双方均应受协议内容约束。而且在离职文件中,还应标明社保、工资、补贴、福利等的支付情况,以免后续双方口径不一,引起纠纷。
但如果协议书内容存在违反法律的情况,或用人单位胁迫劳动者必须签(比如不签不给办离职),是不合理的。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劳动者依法行使辞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