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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医疗
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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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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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怎么查? 来源:延安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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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自治区医疗保障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大力推进医保领域便民服务改革,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解决了一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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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其他省市还没有正式发文,但是鱼小保相信也应该快了。 对于还没有正式发文的省市,我们可以先参考一下人社部2022年9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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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国家医保局15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明确各级医保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自愿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